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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授予2012年度钦州市“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茅海琼     部门:党办     日期:2013-9-17 8:30:00     人气:3148    

   日前,我校被钦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2012年度建设平安钦州活动“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把平安创建作为政治责任,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监督、协调、检查和指导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同时,认真对照平安创建标准,层层成立创建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形成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良好局面。同时,学校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将创建工作与年终评先选优、业绩考核和晋级聘用等工作挂钩,奖惩分明,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