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校淡水养殖专业实践教学,经研究,引进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学校智能水产养殖中心主体大棚建设。现将学校智能水产养殖中心托管公告如下:
一、受托管人资格
(一)有从事水产养殖经历的自然人、企业。
(二)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三)5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参加。
违法犯罪记录;吸毒史;被相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时间、地点、提交材料
1.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17:30前。
2.地点:学校办公楼一楼教务科1;电话:0777-2392076。
报名者到教务科1处报名,提交资格材料,领取《广西钦州农业学校智能水产养殖中心托管合同》,认真阅读、充分理解。
三、托管经营时间、范围、地点
1.托管时间:2022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共3年。
2.经营地点:钦州农业学校牧场内的水产养殖实训大棚及场内设施,场地面积850平方米。
3.经营范围:水产品、养殖、捕捞、销售、水产良种培育、生态渔业旅游、渔业环境保护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
四、受托管人资格审核
招标小组初审→学校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审定。
五、受托管人产生程序
自愿报名→受托管人资格审核→学校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确定→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六、经营管理
签订《广西钦州农业学校智能水产养殖中心托管合同》后,受托管人办理的相关证照必须是本人姓名。托管期内托管人,不得将学校智能水产养殖中心转让(租)给他人经营。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