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师生和提高我校计财工作效率,广西钦州农业学校拟变更原在建行钦州市营业部开户的基本户和零余额账户到驻地附近的银行,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7]68号)要求,以集体决策的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经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分并报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农行钦州市江南支行”为我校基本户、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现予公示,公示期五天。
公示期: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联系:
学校办公室:李从庆0777 2391802
附件1:2019年秋季学期第10周行政例会会议纪要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备选银行综合评分表(农、建、交)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