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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胡礼荣     部门:党办     日期:2017-12-21 15:18:22     人气:2121    

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合格,我校喜获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第五次荣获此殊荣。自200510月获“全国文明单位”以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十八大精神,以求精、求深、求实为目标,全面提高创建水平。经20092011年和2015年的3次复查,均保留“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伍国樑同志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组织上确保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久、深入、有效地开展。我校在钦州市文明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钦州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在建设,贵在坚持”的方针,紧紧抓住“思想教育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保证,领导干部是关键”这个中心环节,围绕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自主创新,重点跨跃,支撑发展,引领未来”工作思路,下大力气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从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入手,从运作、监督、激励、保障出发,形成了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营造了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自从我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全校师生同心同德,锲而不舍,以进取激昂的精神状态,当好“排头兵”,创建成效突出,每次复评都得到中央文明委的高度认可,我们无愧于“全国文明单位”这一光荣称号!

这次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我们倍加珍惜,对我校既是鼓舞,也是鞭策。接下来将以归零的心态,树立更高的追求,制定更高的标准,以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的使命担当,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巩固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等方面下功夫,争取把学校的各项事业推向更加辉煌的明天。